“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这其实是我们行为的终极准则
老子曰: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老子说有一个东西是很多事物混合而成的,它早于天地而生。
这个东西“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寂”就是绝对的安静,“廖”就是特别的广大。
所以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这个东西广大而安静,能够独立于时间、空间之外,不受任何已知事物的影响。
而“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殆”就是衰竭,这个东西推动天地万物的生灭,但力量从没有衰竭,所以它可以算的上是天地之母。
而之后老子又说: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我不知道它真正的名字是什么,勉强称之为“道”吧,因为“道”太过于宏大广阔,所以也可以叫做“大”。
老子说: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逝”代表消失,天地万物始终处于逝去的变化之中。
所以“道”这个宏大的特性又可以称之为“逝”,而这种不断“逝”的特性又是永恒的,不论过去还是将来始终存在,故而又叫“远”。
而“远”到了尽头,反而又要回归最初。
就好比很多人人吃遍天下美食,最终还是回归清粥小菜;走遍大江南北,还是怀念故乡的土地;尝遍人间功名富贵,最终才发现自己最在意的还是父母和枕边人。
所以“远”到了头便又要“反”归最初。
之后老子说: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城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
这里老子由天道形而上的境界回归了形而下的物理世界,又由天地的物理世界推而衍之,谈到了人伦世界。
道衍生天地,故而道广大宏伟,天地自然也具备同样的属性。
这里的“王”指代人伦之道,人存在于天地之间,属于天地的一部分,故而人伦世界的问题,同属于天道,也具备广大的特性。
我们中华文化的观念中,有“三才”之说,上有天,下有地,中间有人。
人从自己的视角出发,认定人与天地有着同等地位。
但如此也就出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人存在的终极意义是什么?
这个问题西方哲学界始终没有探讨出合适的结论,但我们的祖先告诉我们,人要“参赞天地之化育”,顺应进而完善天地所成。
我们中华民族对天地的信仰,乃至后来对社稷的信仰都是由此信仰根基而来。
故而之后老子总结: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这里的“法”是效法的意思,人的行为要效法大地,大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道则效法宇宙万有的自然而然。
这句话基本代表了我们中华文化中核心的人文观和宇宙观。
其实这种观点来自《易经》,《系辞》讲:“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而《序卦》中讲:“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
道生出天与地,乾代表天,坤代表地。
乾坤确定好了之后,万物就要诞生了,而诞生的方式是“天成地长”。
乾卦提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天的特性是刚健,是永恒不变的运动和发展,所以是天的力量创造了万物。
但天只负责创造,生养则要靠地,故而坤卦有“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是大地默默承载、滋养着万物。
我们人是万物之一,但又是万物中最为独特的一部分,我们承载的责任,也就是我们存在的终极目的便是做好天地间的衔接,弥补天生地长的漏洞。
所以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便要优先效法大地的厚重,以此为基础在进一步效法天的刚健,最终一步一步成就自然而然的无为“道业”。
这也就是老子这段话的含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