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破解“他人即地狱”的倔人——哲学漫谈之七

    通过对倔人稍微深入一点儿的分析,就让我们从更多角度认识到人类整体竟然有如此多的认知局限与狭隘,也是这些狭隘与局限进一步造成了人类社会普遍妥协的存在状态,这同时也意味着,今日世界科技的快速进步,使得我们的精神文明相对于物质文明是落后的,是亟待改变的。这样的使命天然地落在哲学和哲学家身上,因为科技只是世道人心改变的触发因素,而最终调整世道人心改变的从来是哲学的专利。

    要改变的是什么?是以科技为代表的技术进步给人类带来更大的自由之后的迷失,因为这世界没有人能享受得了绝对的自由。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绝对的自由,这是由人必须相互关照的社会属性所决定的,也是受人类必然有生老病死的自然属性所束缚的,所以,人类进步一直体现在持续打破旧束缚和不断产生新束缚的循环中。无论是打破的,还是新生的,归根结底它们都是哲学的,并最终体现在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上。

    人与人之间必须互相关照的社会属性怎么就决定了人不可能绝对自由呢?因为人是不可能脱离他人而独立生存的存在,人必须活在群体当中才可以生生不息,否则便只有灭亡,所以,任何绝对的自由都是无度的放纵,都是与人生存的本能所不相容的。人必须活在相对自由之中,教会每个人清晰地认识人只能相对自由地活的道理,是哲学的基本任务。
    西方哲学有“他人即地狱”的说法,这是从个人主义立场所获得的“真理”,这也是西方人哲学观的片面性所在。套用他们的相对真理,我们自然可以发现,因为互为地狱,所以,人的社会性决定了大家必须活在互为地狱的人世间,这与佛教所言人生即苦是同义语,但这在社会学层面意味着每个人都必须容忍并背负不特定的他人为自己身上的包袱,同时也互相需要与扶持,这就是现代法制文明所说的公民义务。大家都心甘情愿地背包袱,社会整体就积极向上显和谐,反之就消极向下显冲突……这样,众人的哲学观决定了社会走向,就不难理解了,哲学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如果谁不尽相应的社会义务,那就是在拖社会进步的后腿。

    公民是法律术语,法律是私有制产生后的产物,是要随着私有制的消失而消失的。那么私有制消失后替代公民义务的是什么呢?是自觉。
    这样的自觉在人之初就有,而且相当完备,还营造了原始共产主义的美好。只不过那时的自觉是从变成人之前的古猿群体继承过来的本能,而且是在人类产生自我意识并自我发展后,必然要被必然产生的私有制所彻底破坏掉的旧和谐,这是人类发展史上的规定性,称之为宿命也可,是哲学产生的前提,也是哲学要极力实现的回归,只不过重建的新和谐是高级理性指导下的新自觉而已。
    因为人类自己破坏掉了这种最可宝贵的自觉本能,社会中的强者们欲望泛滥所带来的必然混乱亦是不可承受之重,于是作为智慧生命的人类又不得不在极力追求自由纵欲的同时,想方设法限制强者的欲望与自由,道德于是产生,而后又产生法律。
    这些规范性的东西表面看是管理者的工具,其实同时也束缚管理者,因为他们再滥权就必然被其他不滥权的强者取而代之,这在隐性当中体现着社会的整体理性,只是人类为了维护这点微弱的理性一直支付着过大的成本。这其中矛盾的对立统一性就是必须通过哲学视角才能获得的,而如此有价值的学说,却至今少有人愿意学,这说明人类为此支付的成本还不够多。你说人类是否足够愚蠢呢?!
    哲学的任务就是帮助人类用各种办法化解一切矛盾的,前提是大家首先学会真哲学。人类化解矛盾的能力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随着旧矛盾不断克服,新矛盾不断产生而不断进步的,哲学史就是如此演绎出来的,所以,哲学的终极追求也就是要让人类彻底摆脱反复依赖外部制度的消极约束,重建如原始社会那样的自觉意识,只不过更具高度理性而已,实现的也是真正的和谐。 

    从上述论述不难体会,所谓的哲学化,不过是学会主动约束自己的自由,从而不给其他人增添正常需要以外的额外负担而已。现实中人学会克制自己的欲望到这个程度并不很难,像我这样从小孱弱且敏感的人,看过几本古典名著,上大学学了点儿法律,工作之后又自学了哲学,是很容易实现的,因为我知道求不得的和谐的真正意义,我当然愿意为之付出我全部的努力。可惜其他人真的难以理解,因为这太不现实,所以,面对绝大多数人的现实性存在,我作为孤家寡人的理想性存在,成为悲剧似乎就是必然。

    幸好有哲学让我最终明白,原来我一直活在别人的关爱中,只是关爱我的人都不曾觉悟,所以他们都不能给我更高的精神层面明示的关爱,所以导致我潜意识里追求的人际和谐成为不能,于是我通过自我学习来实现自我觉悟,这是实现整体和谐的第一步,是处理好与自己的关系,然后才能在此基础上处理好与别人的关系。
    但处理好与别人的关系,仅靠让自己觉悟的这些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其他人没有我这样的心路历程,因为他们都是强大且功利的,是勇于融入相互妥协套利的世俗洪流的,因为立场的不同,所以他们根本不相信我这样一个不成功的弱者的非功利的宣讲,所以,不得法且强行向人家灌输我的不成熟理念的行为是必然受挫失败的。
    尤其在处理与亲友关系时,失败得足以让人绝望,于是,痛定思痛的我才幡然悔悟并改变策略,不再谋求积极改变什么,通过退而求其次的写作来整理并发布自己的思想,谋求的就是消极改变。这样的写作需要相对清静的环境,于是自觉找到人生真谛的我开始主动切割一切社会交往,一心向学,从而体会到享受孤独的快感与美感,这就是“改变不了别人就改变自己”所带来的积极效果。
    通过这样的妥协,我也做到了与这个世界相安无事的和谐。当然,我也有通过这样的极端行为促进相关亲友们反思自己之意,只是他们具体反思到什么程度我已经不在意了,因为我已明了“世事我皆努力,成败不必由我”的深义了——他人即地狱的现实一定可以彻底摆脱,因为哲学一定可以实现常识化,但不必然因我而最终实现,我只要尽了自己的心力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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