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七 论刑冲会合解法 (上)
老沈
论刑冲合会
原文:刑者,三刑也,子卯巳申子类是也。冲者,六冲也,子午卯酉之类是也,会者,三会也,申子辰之类是也。合者,六合也,子与丑合之类是也。此皆以地支宫分而言,系对射之意也。三方为会,朋友之意也。并对为合,比邻之意也。至于三刑取庑,姑且阙疑,虽不知其所以然,于命理亦无害也。
枫华
诠释:三合三会,六合六害,徐乐吾批注的都比较清楚了,而关于三刑的论述有些模糊,我就三刑这一地支作用现象为大家详细解释一下。
亥卯未 加 亥子丑 亥刑亥 卯刑子 未刑丑;
申子辰 加 寅卯辰 申刑寅 子刑卯 辰刑辰;
寅午戌 加 巳午未 寅刑巳 午刑午 戌刑未;
巳酉丑 加 申酉戌 巳刑申 酉刑酉 丑刑戌;
关于三刑的解释很多命理书都不太详尽,多有牵强附会之嫌,而《滴天髓》所论至为精要:
“刑之义无所取,如亥刑亥、辰刑辰、酉刑酉、午刑午,谓之自刑,本支见本支,自谓同气,何以相刑?子刑卯,卯刑子,是谓相生,何以相刑?戌刑未,未刑丑,皆为土气,更不当刑。寅刑巳,亦是相生,寅申相刑,即冲何必再刑?又曰子卯一刑也,寅巳申二刑也,丑戌未三刑也,故称三刑,又有自刑,此皆俗谬,姑置之。”
而韦千里在《千里命稿》里关于三刑的一句话,我认为实是点睛之笔:
“两支相弄,不过动摇而已,无胜败之分也。祸福之力极轻,一经间隔,尤为平淡。”
我们知道阴阳的概念,即是动静。“干主天,动而有为;支主地,静以待用。”就是说,地支的五行力量,需要引动才可以发挥作用。那么地支所谓的三刑,即是一种地支的引动现象。我们在判断命局的刑冲合害的时候,要加以注意。
另外,我再强调一下六害,六害是取其冲而不合,是以为害。就是说,六害这种现象本身是静的。要等地支出现支冲的现象的时候,六害的现象才会发动。如果地支没有支冲的话,六害是没有任何引动作用的。是以子丑相合,而现午冲子,使子丑不能相合,是以午害丑。这就是午害丑这一现象的原理。
原文:八字支中,刑冲俱非美事,而三合六合,可以解之。假如甲生酉月,逢卯则冲,而或支中有戌,则卯与戌合而不冲;有辰,则酉与辰合而不冲;有亥与未,则卯与亥未会而不冲;有巳与丑,则酉与巳丑会而不冲。是会合可以解冲也。又如丙生子月,逢卯则刑,而或支中有戌,则与戌合而不刑;有丑,则子与丑合而不刑;有亥与未,则卯与亥未会而不刑;有申与辰,则子与申辰会而不刑。是会合可以解刑也。
诠释:这是关于地支刑冲合害并现的时候,应该如何判断地支作用现象而作的论述。其中,“
会合可以解刑冲,刑冲亦可以解会合。此须看地位与性质之如何而定,”这句,至关重要。
就是说,在地支刑冲合害并现的时候,我们要判断究竟是哪种现象在地支起的作用,首先,我们要搞清楚的就是,地支的这几种现象哪种现象更加有力。哪种现象有力,则我们就视之为是哪种现象在起作用。我们通常认为,三会力量最强;三合力量次强;六冲力量稍强;六合力量较弱;三刑力量最弱,只是动摇而己;六害没有力量,连动摇都没有可能。但是以上的这些概念也要视具体的地支所处的位置而定,不是一定不变的。关于地支的刑冲合害并见这一节,《千里命稿》论述的最为详细。特附于下:
命有地支冲合刑害,错综并见者。若用神在于天干,无须多议。若用神在于地支,则必先以冲合刑害之力,轻重较量,
然后取用为妥,特立法例六则如下:
(一)刑冲合害并见,以紧贴者为有力。如丑年子月寅日午时,子丑贴子午间隔,作合不作冲。
(二)方合之力,大于局合,是以方合局合并见,以方合论。局合之力。大于六冲,是以局合与六冲见,以局合论。六冲之力,大于六合,是以六合与六冲并见,以六冲论。六合之力,大于刑害,是以六合与刑害并见,以六合论。
(三)局合而三支全者,旺支逢冲而紧贴,以冲论。旺支逢冲而间隔,以局合论。局合而只二支,亦然,
(四)局合而三支全者,非旺支逢冲,虽紧贴,亦不以冲论,局合而只二支,亦然。
(五)方合见冲,作合不作冲。
(六)注重本身力量,如丑年子月午日,在理。六冲之力。大于六合,应作子午冲,不作子丑合。然若局中丑土有力,既占优势,则作合而不作冲矣。
关于“命有地支冲合刑害,错综并见者。若用神在于天干,无须多议。若用神在于地支,则必先以冲合刑害之力,轻重较量,然后取用为妥”这句话,大家容易误读。这句话的意思是,在取用神的时候,如果用神透出天干,则不用讨论地支的刑冲合害的力量轻重;如果用神没有透出天干,属于地支的藏干,那么就要先较量地支的刑冲合害的力量轻重,再取用神。但是在取完用神之后,作八字的预测的时候,地支的刑冲合害的力量,还是要权衡的。并不是说,用神在天干,就可以彻底无视地支的刑冲合害。
原文:又有因解而反得刑冲者,何也?假如甲生子月,支逢二卯相并,二卯不刑一子,而支又逢戌,戌与卯合,本为解刑,而合去其一,则一合而一刑,是因解而反得刑冲也。
诠释:这节是讨论因解合而反得刑冲的现象。原书中关于这一节的例证有误,有重新举证如下:
例如地支: 申 寅 午 子 , 本来寅申相冲,但寅午半合火局,解了寅申之冲,应该是论寅午合,而不论寅申冲,但时支子午相冲,冲了旺支使寅午不能合,又因寅午不能合,而申得以冲寅。所以,这个例子里面,是子午相冲,寅申相冲。
在这里,我要强调一点,徐乐吾在原书里所讲的“一子不冲二午”这个概念,容易引起大家误读。通常大家理解为,子午相冲,是子冲午,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冲这种现象,可以当成是地支的克来理解,但并不是说子午冲,就是水克火,而火不能克水。
我们在前面的学习当中接触过五行的宜忌,五行的相生相克,是相互的,而不是单方面的。例如,水克火,火被克尽而水亦减力;金克木,木被克尽而金亦减力;木克土,土被克尽而木亦减力;土克水,水被克尽而土易减力。所以,在八字命理里面的克,其实是“战克”的意思,就好像两国征战,伤敌八百自损一千这个意思一样。而关于战克的结果,也不是一定的,要权衡战克双方的力量轻重来加以区分。这就是所谓的,金能克木,木坚金缺;木能克土,土重木折;土能克水,水多土流;水能克火,火炎水灼;火能克金,金多火熄。
所以,当一子逢二午的时候,因子午冲而引动了子和午双方的力量,而午有两个力量单位,子只有一个力量单位,所以子午战克会更加剧烈,以致于胜败难分。这样的支冲,对命局的影响是很强烈的,往往是吉凶立现。所以,“一子不冲二午”的说法是不对的,应当是“一子冲不掉二午”这种说法才更加正确。所谓冲不掉,也就是战克激烈胜负难分,往往这样的支冲对命局的影响是很大的。而像两子冲一午,胜负立分的情况,往往在命局里面的影响不是很大。
所以,大家不要一看到一子冲二午,便认为,“一子不冲二午”就以为子午相安无事,便不以冲论,将 子 午 午,看成是静的状态,而其实在这种情况下,子 午 午,都是动的状态,而且动的还非常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