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旬大爷用弹弓3小时射杀16只鸟:想带回家煲粥

近日,南宁一名64岁的大爷
3小时内用弹弓射杀了16只鸟,
被警方抓获。
大爷称,他打鸟是为了拿回家煲粥。
民警初步辨认,
其中15只是列入国家保护的红耳鹎。
目前该案已移交当地森林公安局进一步调查。
据小区工作人员介绍,
有业主举报窗户有被弹珠打的痕迹,
巡查时发现有一个男子来回走动,
时不时拿弹弓出来打,
之后就拿弹弓打鸟,
打到鸟后放到车上,
他们看到该男子车头有一个袋子,
袋子里装了许多鸟,
还有一包钢珠,
他们查的时候该男子还将钢珠给扔了。
警方从叶某身上搜出弹弓、
钢珠和一个黑色塑料袋,
袋子里面装满“猎物”。
经清点,袋子里共有16只鸟,
有一些鸟还在袋子里扇翅蹬腿、痛苦挣扎。
一名森林公安表示,
下一步要把被猎杀的鸟拿给相关部门鉴定,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
猎捕16只鸟还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一般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但如果猎捕的鸟中有属于保护动物的,
那么可以直接刑事立案。
因此,还需等待鉴定结果出来。”

红耳鹎保护级别

红耳鹎已列入中国国家林业局
2000年8月1日发布的
《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红耳鹎已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
(IUCN) 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ver 3.1——低危(LC)。
这么美丽的小生灵
应该在树林天空中自由飞翔
岂能因为人类一时的口腹之欲
就丧失性命
煲粥不伤害生灵的配方有几十种
甚至上百种
这样残忍杀生又犯法的行为
应该自己买单
想起前几年轰动一时的新闻
“大学生捕鸟、贩卖被判十年”
很巧合的是作案涉及鸟类也是16只
16只鸟=10年半刑期 究竟重不重?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明确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无论结果怎样

都希望这位大爷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并且希望这样的新闻能教育更多“捕鸟爱好者”
让TA们对生命和法律,心存敬畏!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