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策划的原则

在讨论旅游策划的要素和程序之前我们必须了解旅游产品本身的特点,方能实现旅游策划的针对性,而从旅游产品本身的特点我们可以进一步总结出旅游策划的特点。

一、 旅游产品的特点

旅游产品是指为满足旅游者审美和愉悦的需要而在一定地域上被生产或开发出来以供销售的物象与劳务的总合。根据上述定义我们不难得出结论:旅游产品从构成上看可以分成两个部分,核心旅游产品(Core Product of Tourism)。另一部分就是组合旅游产品(Package Product of Tourism)。前者是指满足旅游者审美需要和愉悦需要的效用和价值;而后者是旅游企业或旅游相关企业围绕旅游产品的核心价值而做的多重价值追加。通过这种追加,旅游产品具有几乎可以满足旅游者旅游期间一切需要的效用与价值。

因此从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旅游产品相比较其他产品而具有的特征,具体表现在:

能上的审美性


任何产品都应该有价值,而旅游产品的价值就在于满足人们审美和愉悦的需要。旅游者购买旅游产品,通过取悦感官求得美感。

空间上的不可转移性


旅游产品空间上的不可转移性在于旅游资源的地域性以及不可转移性。旅游产品由于固定于一定空间,旅游企业必须采取与其他产品不同的营销方法来增强旅游产品的吸引力,将旅游者吸引过来实现旅游业的发展。

生产和消费的同时性


旅游产品在本质上是一种服务性产品,其消费的瞬时性决定了旅游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常常是在同一时空背景下完成,消费结束也是生产完成。如导游提供讲解构成了旅游产品的一部分的同时也是旅游者进行旅游消费的过程。这就要求旅游策划必须做到详细的市场调研,针对旅游者的需求进行产品的设计。同时策划必须以实际的资源情况和接待能力为基础,从而能够使旅游者预期的需求得到满足。

时间上的不可储存性


旅游产品不象一般的商品那样可以被有效的储存起来,以备将来出售。随着时间的流逝,旅游产品如果没有实现对应时间上的交换价值,那么,此期间为生产该种旅游产品所付出的人、财、物力资源就都是一种浪费,并且损失的价值永远也得不到补偿。例如,饭店的客房,如果某天未被售出,则其价值便永远失去了实现的机会,并且仍将耗费相应的人、财、物力。这就决定了科学合理的策划的重要意义。

所有权的不可转让性


旅游企业在出卖旅游产品时,转让的仅仅是旅游产品在一定时间内的使用权,而不象一般产品那样同时转让所有权。旅游产品的这一特点,往往造成旅游产品促销和销售的困难,因为消费者对购买某一旅游产品可能怀有较高的风险预期。因此,旅游策划必须尽量帮助旅游者消除该消极的心理预期,此外注重旅游策划必须以保护旅游资源为基础。

二、 旅游策划的原则

旅游策划必须遵循一般策划的原则:

可行性原则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任何一个策划在本质上都是一种想法,无论其看起来多么完善,但在实施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各种阻碍,甚至是半途而废。旅游策划也不例外,在制定策划时必须考虑其可行性。包括在经济上、环境上和技术上可行性。

创新性原则


创新是事物得以发展的动力,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主要手段。“创新是经济增长的四大车轮之一”,而人类社会的进步就是在一次次创新中完成的。中国旅游产业的发展也是伴随着一次次大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小到具体的服务操作程序和布景的创新等一次次的创新中完成的。拿我国目前的餐饮业来看,饭店内的餐饮业无法与社会上的餐饮业进行拼争,原因之一就在于社会餐饮业不断的进行着创新,从服务的方式,产品更新到店面设计。目前北京各种主题餐厅各领风骚,而饭店餐厅由于受到管理方式等方面的限制而停滞不前。

信息性原则


    在信息时代的今天,谁拥有更多的信息就拥有更多成功的机遇。作为旅游策划,它本身就是一种信息,即将旅游产品传达给旅游者的信息。而该信息是否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信息本身的完整性、及时性和确切性。而这就取决于策划是否是在充分的掌握了旅游资源和受众双方的各方面的信息基础上制定出来的。

信息是旅游策划的点,具体来讲,包括以下几项要求:

1) 信息的全面性

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环节的信息的分布密度是不均匀的,信息生成的大小也不相同,因此,我们在收集原始信息时,范围要广,防止信息的短缺与遗漏。

2) 信息的可靠性

原始信息一定要可靠真实,要经过一个去伪存真的过程,脱离了实际的浮夸的信息对旅游有害而无一利,一个良好的旅游策划必然是建立真实、可靠的原始信息之上的。

3) 信息的及时性

市场是变化多端的,信息也是瞬息万变的,过去的信息对现在的策划往往毫无用处,因此对一个旅游策划人来说,必须做到及时的收集新的信息并对其进行加工,指导策划,使策划效果更加完善。

4) 信息的连续性

任何活动本身都具有系统性和连续性,尤其作为策划的一个分支—旅游策划更始如此,对一事物发展的各个阶段的信息进行连续收集,从而使项目策划更具有弹性,在未来变化的市场中,更有回旋余地。

此外,基于旅游产品本身的特点,旅游策划还必须遵循以下特定原则:

1. 特色原则:这是旅游策划的中心原则,必须通过对各种分项旅游产品和服务来突出某一产品的独特之处,通过对自然景观、服务方式、建筑风格、园林设计、节庆事件等来塑造与强化旅游产品的特色。做到“你无我有,你有我优,你优我新,你新我奇”。鲜明的特色和个性往往能减少与其他旅游产品的雷同和冲突,能使旅游者产生深刻的印象且难以忘怀,因而更有吸引力,发展个性已成为现代旅游竞争中获胜的法宝。

2. 保护原则:旅游产品本身的愉悦功能和所有权的不可转移性要求旅游策划对各种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开发。从而保证满足旅游者的需求的同时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3. 弹性原则:旅游需求是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断地变化的,因此旅游策划必须保持相当的弹性,为以后的后续策划留有余地。

4. 大旅游产品原则:旅游产品的策划根据现代旅游产业高度关联性和高度依附性的特点,打破行政区划和行业界限,同时考虑旅游产品内外各种因素,树立“大旅游产品”的观念和良好的旅游形象,努力策划出高品位、高市场占有率、高效益的特色旅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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