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男子骑摩托故意阻挡救护车想到的:请在内心敬畏法律与生命
今天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则看似很无厘头但却真实发生了的新闻。
7月30日,广东潮州的一个红绿灯前,有位男子骑着摩托车停在一辆执行紧急送医任务的救护车前,救护车司机急的直按喇叭,但男子就是无动于衷,就是不让行。其他车辆看到救护车后纷纷自觉让路,这样这位男子便更显眼了。
可是令人想不到的是,不管救护车怎么催促,边上行人怎么劝阻,人家就是坚持“走自己的路”,拒不给救护车让行。真是迷一般的操作。
后来的结果是:交警通过监控找到了他,一查,竟然有很多条交通违法行为,最后这位男子被罚1900元,扣13分。
真是大快人心,我脑海中忽然冒出“人在做,天在看”这句话,不管是谁,我们所做的一切都要自己来承担后果。
从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到社会上有些人真的缺乏对法律及生命的敬畏,而这,本该是我们人类区别于其他物种的重要情感。
首先,我们需要对法律的保持敬畏。众所周知,救护车属于执行紧急任务的特殊车辆,一般都是执行救治生命的任务,所以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其他车辆是必须要让行的,而不是可让可不让。
单就这条,不管这位骑摩托车男子有何种理由,都不能成为可以拒绝让行的理由。建议他好好学习下法律,因为,如果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即使这次不会查,早晚也会因为其他的事情变成违法者。
其次,我们需要保持对生命的敬畏,这种情感,是我们作为“人”存在的意义。生命对于所有人都只有一次,是最珍贵的东西。救护车上的病人往往都是在病情紧急的情况下才通过救护车来运送,这样一来,在路上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万分宝贵的,在一些极端情况下,很可能因为这极其短暂的耽搁而使病人失去最佳的活下来的机会。
试想下,如果真的因为这名骑摩托车男子拒绝让行而导致病人死亡,那会是多大的遗憾!
对法律的敬畏,使我们能更好的约束自己的言行;而对生命的敬畏,则会使我们时刻善待他人,也能被他人善待。
但愿类似的奇葩事越少越好,唯有如此,我们所生活的这个社会才会更有温度。(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