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刚田谈篆刻中的印文篆法


篆刻,首先遇到的事便是每个字篆法必须正确无误。 我们先看一下文字发展变化对篆刻用字的影响。宋、元以后,文人动手刻印,开始有意识地、主动地追求发生在印面上的篆刻艺术,篆刻经过了印宗秦汉、印从书出、印外求印等几个时期,为了艺术创作需要,入印文字的取法使用日渐拓展。而传世的文字素材十分丰富驳杂,从甲骨文至今三千多年间,经过了甲骨文、金文、小篆、隶书、楷书以及行草书的许多变化,再加上文字地域间的差异、传世文字不同存在方式之间的差异,以及不同书家、刻手之间的差异等,使我们很难用一种标准去评判篆刻用字的当否,往往是作者的使用只要有出处、有根据,便能获得认可。文字发展历史的复杂性、多变性,造成了入印篆法正误评判标准的模糊性、不确定性。

尽管如此,汉代许慎所著《说文解字》仍是今天评判小篆正误的主要标准。但如果我们用一部《说文》来做篆刻艺术创作用字的“大法”,就会发现古今有许多印文是与《说文》不合的。以存世的秦《泰山刻石》与《说文》作比较,就会发现晚《泰山刻石》三百年的《说文》中有些字已发生了变化,而《说文》至今又经过了两千年,谁能说篆刻用字在这漫长的两千年中就没有一点儿变化?

汉·张根私印

图 1

我们用《说文》去衡量一些印例中的用字。汉印“张根私印”(图 1)中的“根”字,用了隶化后的写法入印,想来应该是当时的通行实用文字的写法,但与《说文》“根”的篆法“ ”不合。汉封泥“麻乡”(图 2)中的“麻”字,也是隶化后通行文字的写法,中间部分写作“林”,而《说文》篆作“ ”,中间部分与“林”是两回事。再看封泥“利乡”(图 3)中的“利”字也与《说文》篆法“ ”不同,属于为使印面充满而采用的装饰性变化。一些刻凿草率的古玺印如秦印“吴”(图4),魏晋印“亲晋羌王”(图 5),印中每个字都是缺胳膊少腿,根本无法用《说文》的标准去衡量,其中只有一个完整的字是“王”,但三横均分,用了《说文》中“玉”字的篆法。然而这两方全然不顾篆法正误的印,如今我们站在篆刻艺术立场上去看,却是两方妙趣横生的印,妙就妙在不拘绳墨,妙就妙在离经叛道。道家印封泥“天帝之印”(图 6),“天”、“帝”二字荒诞不经,但这种汉代印式又带有边框,采用带有装饰特点的篆法,似为道家印的特色所在,这类字,在《六书通》中能找到。

汉·麻乡

图 2

汉·利乡

图 3

汉·吴涚

图 4

魏晋·亲晋羌王

图 5

汉·天帝之印

图 6

你能说这些都是错字吗?好像我们不能武断地去判它们“犯规”。这些出现在印章中的字,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印工有不同的选择和变化方式,有时为了印面装饰需要,很可能会破坏篆法的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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