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误给储户1500元,储户拒绝归还,法院怎么判?
我们大家在去银行柜台办理业务的时候,经常会看到银行的柜台旁边竖着一个小告示牌,上面写着“离柜概不负责”的警示语。这个告示牌的意思是,当储户从人工窗口取钱的时候,要仔细核对取钱的金额,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能离开。而一旦你拿了钱后离开柜台,后面如果发现银行少给了钱的事,那银行则概不负责。由于,银行工作人员很少发生失误,所以大部分人在取钱时,往往不会再核对钱数是否准确,就把钱放进口袋之中。
而事情通常就发生在这个疏漏上面。之前就有媒体报道,广州东莞的吴女士,去银行的人工窗口取3.7万元现金,银行工作人员在清点完了钱数之后,就把钱递给了吴女士,吴女士当时认为不会有什么问题,就很放心的把钱放进了自己的包包中,然后就回去了。而到了晚上,银行在核对账目时,发现少了1500元现金。马上工作人员找保安调取了当时的监控,发现确实是工作人员的失误,多给了吴女士1500元钱。但当时吴女士并没有进行钱数的清点,所以也没有发现钱数多拿了的情况。
随后,银行根据吴女士银行卡上的信息,找到了她,要求把银行多给吴女士的1500元现金还给银行。而此时,吴女士也发现了银行多给了自己1500元,但她却很镇定从容的表示,银行每个窗口都写着“离柜概不负责”的告牌,而这次明明是银行工作人员的失误,凭什么要我来归还多拿的现金呢?如果银行少给我1500元钱,我当时也没有核对,那你们肯定会说“离柜概不负责”这样的规定来压制我,那我也不是要白白损失这1500元钱呢?
面对吴女士不肯归还这1500元钱,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银行只能将吴女士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出面强制将银行多给吴女士这1500元钱完完整整的归还给银行。而最终的审判结果,还是法院要求吴女士,把那1500元钱全部都退还给银行。法院方面解释称,银行放在每个窗口的“离柜概不负责“的这一条规则,并不是银行的规章制度,只具有警示作用,意思是双方当面点清,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离柜后的麻烦,减轻柜员的工作压力。所以,这并不是作为吴女士不归还那1500元的正当理由。所以,当地法院判令吴女士马上把1500元钱退还给银行。
那么,我们再来做一个假设,如果这次吴女士在提取现金时,银行工作人员少给了她1500元,而吴女士当时又没有核对提取金额,就离开了银行,是不是吴女士的损失银行就不负责了呢?这个问题要这样看,如果吴女士在提取现金不久之后,发现银行少给了1500元,可以马上返回与银行交涉,然后晚上工作人员要核对当天的账目,如果核对下来,确实银行账上多了1500元钱,银行还是会把钱给的钱归还给客人的。而“离柜概不负责”这个警示牌,只是要提醒客人,取款后当面点清,这样以后可以减少诸多不必要的麻烦。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果要到银行柜台上去取款,当银行工作人员递给你钱的时候,你一定要核实钱数,别觉得太麻烦而不愿意当面算清,因为这一怕麻烦,很可能给今后惹来不必要的大麻烦。而银行方面,也要对银行的人工柜台进行严格要求,要尽量避免出现多给钱或少给钱的乌龙事件,这样才能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