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喊你回家兑现
手机支付如今已经普及到了个人日常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曾经柔软温馨的纸币在短短十年之间,已经基本淡出了我们的视野。养成了出门不带钱包习惯的现代人,在一声声清脆的“嘀!支付宝到账XX元”提示音中,已全然淡忘。
曾几何时,数着一张张红彤彤百元大钞带来的幸福感变淡了。难道纸币时代真的要告别历史了吗?当初它又是如何诞生的呢?
交子之前
今天大多数中学历史教科书中,都会将中国纸币的萌芽期设置在北宋时代,这种被称为交子或会子的原始有价证券,最初流行于四川地区,首先在商人中间发起,可以兑现也可流通转让,后改为政府发行,在三年的时限内可替代货币,可视作纸币的雏形。不过韩国有一本《钱币史话》却指出,由于唐代商业繁荣,而铜钱的面值又较小,给大额交易带来极大不便,长途流通又容易遭到抢劫,故而出现了一种流通于商人之间的纸质票证。
民间商贸的不断繁荣,呼唤着更为便利的支付方式的出现。
谢天谢地,他们总算没说世界上纸币就是韩国人最早发明的,但这种名为飞钱的特种证券,真的如这本韩国专著所说,就是“中国最早纸币”吗?似乎中国国内学术界对此并不认同,真正的纸币需要满足多个基本条件,最起码它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代替货币货币,起到流通和兑换的功能。如果飞钱并未真正进入流通领域,不能直接用于物品购买,或其发行量存在较多限制,那就肯定不能算是标准意义上的货币。
横空问世
根据《新唐书》记载:时商贾至京师,委钱诸道进奏院及诸军、诸使富家,以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号飞钱。所谓进奏院,就是各道地方政府在京城设置,专与中央政府打交道的联络处,对他们而言最大的问题就是用钱。进奏院作为事务机构,不可能存储大量资金,而当时京城中各地商人在长安经商,出售货物后积累大量资金,出于安全考虑不愿携带回乡。
如此一来双方各有所需,就有了合作空间:商人可将货款交给需要用钱的本道进奏院,后者开出一张文牒或者叫公据,分为两半,半张给商人,另半张由进奏院寄回本道相关机构。进奏院解决了用钱急需,而商人空身返回家乡,前往有关机构,两张半券合在一处核对无误,就可拿回货款,避免一路上担惊受怕。由于各得其利,又有方便换钱的意思,故而也叫便换。
发出文牒的另一半,需要快马送往当地以备勘验。
这种拆借头寸的办法究竟出现于何时?学界曾存在一定争议,实际上当时除了进奏院这样的官方机构,应该还存在私营的飞钱机构,但究竟哪个在先,这就值得推考一番了。实际上比较合理的因果关系是:最初飞钱均为官营,但由于存在霸道的剥削现象——每贯加饶一百文,等于要收取10%的手续费,商人不情愿兑换,于是就出现了私营飞钱。
官家垄断
当时长安、洛阳等一线城市,已经存在类似于后世钱庄或银行的柜坊,他们的商业信誉并不亚于国营机构,而条件又比官方优惠,采用的是并不抽头的敌贯交易。商人选择柜坊汇兑,造成进奏院等官营机构资金断流,于是到了元和六年二月,京兆尹裴武上书请求禁止民间私营飞钱,只有朝廷户部、盐铁、度支三司才有权发放文牒。
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在经济最繁荣,商贸更为发达的盛唐时期,却从未在文献中出现过飞钱,目前能找到提及飞钱的资料,都不早于元和初年。有人认为这是因为盛唐时期社会相对稳定,商人不用担心携带大笔现金返乡遭遇盗匪,而到了中晚唐之后藩镇割据,经过各镇需要倒换关文,商人被敲诈勒索的概率大大增加,不得已只能求助更安全的飞钱方式。
京城聚不住财,让皇帝颇感恼火。
然而唐代以后也曾出现多次社会动荡的局面,却再也没有出现飞钱繁荣的现象,到了元代以后几乎绝迹,这到底是何道理?看来飞钱绝不仅仅是为解决长途携带现钱不便那么简单,它的出现实际上还是要从当时特殊的社会背景去寻找原因。简单来说,更多的是出于政府急需'圈钱’,以稳定首都经济圈的考虑。
守财于京
安史之乱后唐政府由于钱币政策失当,德宗贞元年间出现钱重物轻的反常情况,市面上铜钱奇缺,朝廷出台措施严格限制现钱流出。如此一来不愿前往长安经商,赋税也收不上来,国家只能暂时放开流通禁令,但京城商贾在首都商业圈赚到钱后却跑去外地采购廉价商品,钱荒现象更为严重。政府为了减少铜钱使用,力阻铜钱流出京城,规定绫罗绢布和部分货物可充当货币,同时为了促进商贸,才在元和五年左右出台了飞钱流通政策。
在国家的严格统管下,飞钱开始发挥应有的作用。
换句话说,外地商人在长安出售货物后,无论情愿与否,都不能直接拿到货款回家,只能接受政府发放的飞钱,回到所属的本道机构才能兑换现钱。有学者研究认为,飞钱在其发展过程中,其实存在形式不止一种,从兑现方向看,可以是京城开票,地方州府支付;也可以反过来州府开票,到京师支付;或者地方和地方之间互相开票支付。
飞钱非钱
不管哪种方式,飞钱都不能算作真正的纸币,只能是一种汇兑票据。首先是因为流通渠道和使用场所存在限制,文牒上写明承兑地,持票人只能到指定机构才能获取现钱;其次是飞钱始终不能直接用于商品交易,始终没有成熟期的交子或会子所具有的支付功能;最后就是对使用者也有限制,纸币谁都可以持有,但飞钱却仅限于部分商户。据一些学者研究,主要是经营茶酒的南方官商,普通商人尤其是京城周边的商人很少。
笔记《因话录》中记载有个商人做买卖挣了数百缗,托人'纳于公藏’,然后拿着文牒回家,借宿客栈时与人喝酒走了嘴,说自己背囊中'大有好物’。边上有强盗偷听到后,半夜将其杀死,打开背囊却未找到现钱,悻悻然将无用的牒文扔进水里。商人为了获得文牒还要专门托熟人,可见当时的飞钱已经成了紧俏物资,安全性有较大保障:强盗即便认字,也无法用飞钱就近换钱,远赴商人所属州府也不现实,估计还得核对身份。
京城居大不易,花钱如流水,房租都快付不起了,不如早点还家兑现。
飞钱为解决钱荒,确保政府掌控货币而发行,同时也兼顾了商业活动的需要,有较强的行政干预色彩。但不管怎样它都算是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发明,堪称纸币萌蘖之一端,诚如《宋史》所言——会子交子之法,盖有取于唐之飞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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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图洛书 · 21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