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到2025年让社工成城乡社区“标配”
10月29日下午,海南省新闻办召开《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海南省力争每个城市社区至少有2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每个农村社区至少有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破解制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瓶颈问题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禁毒戒毒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
省民政厅厅长苗延红介绍,近年来,海南省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海南省探索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奖励机制。今年省委、省政府首次评选9名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为“全省优秀社会工作人才”。省民政厅建立了优秀社会工作人才支持联系市县开展社会工作制度,有效激发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干事创业的热情;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纳入省级人才目录清单;积极实施社会工作人才项目,海南省每年约实施数十个社会工作人才项目;扶持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目前全省注册成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83家,这些机构成为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主要平台。
目前,海南省有将近1000人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格,同时还有广大城乡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相关社会组织工作者直接从事或参与社会服务等相关工作,服务范围已从民政领域拓展到心理健康、禁毒戒毒、矫治帮教、青少年事务、妇女儿童关爱等社会建设领域。
“目前,海南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还存在发展基础薄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待遇不高、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不足等问题。”苗延红表示,海南省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旨在破解制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的瓶颈问题,保障社会工作事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苗延红表示,《实施意见》紧密围绕海南自贸港建设要求,提出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总体目标和各项任务。其中包括,到2025年,力争每个城市社区至少有2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每个农村社区至少有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政法委、民政、教育、公安、司法、卫生、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系统内的基层服务机构、相关事业单位,普遍设置一定比例的社会工作岗位;每个市(县)培育2家以上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效吸纳、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基本实现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在相关社会服务领域、城乡社区的全覆盖。
此外,《实施意见》明确,海南省将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岗位开发。根据群团基层组织、城乡社区以及相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性质与特点,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城乡社区岗位开发、社会组织岗位开发、加强在岗人员培训以及发展枢纽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方面明确提出了岗位设置要求。在社会工作职级体系方面,将社工岗位明确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类,打通了职级晋升的通道。
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方面,海南省将推动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跨区域合作新机制,鼓励海南优秀社会工作人才赴境外国家和地区进修交流。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技能认定标准。明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初次就业薪酬标准,其初次就业薪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城镇职工薪酬平均水平,并建立薪酬年度自然增长机制。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海南省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范围,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待遇。定期开展省级社会工作人才奖评选,鼓励社会工作行业组织、慈善组织、有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设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奖励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