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特加与过劳肥
大树上午接到老万的电话,言他已到Z市,要求大树无论如何也要过去一趟,一起吃个晚饭之类的云云。
老万不远千里难得来一回,无论如何大树也要过去一下,毕竟同学之中,他们是最铁的,老万也是最罩着大树的。
茉莉问大树是开车去还是坐车去,大树想想,还是坐车,一来开车不熟悉道路,深圳堵车堵得厉害,停车也麻烦;二来十有八九是要喝酒的,喝完再找代驾,那不如直接打车来的利索。
刚上车,老万一个电话杀过来,问大树是不是上车了?
刚下车,老万一个电话杀过来,问大树是不是下车了?生怕大树晃点他,没去Z市。
见面先抽烟,这是多年来的惯例,舒服的吐出一个烟圈后,两人慢悠悠的打车,去玫瑰订好的餐厅,路上自是各种闲扯,无外乎孩子多大了,在哪里上学之类的。
迟到是女士的天赋,两个男人来的有点早。
干什么呢?老万提议去买酒,大树头大,却无从反对,那就一起去找卖酒的地方。先去7-11,看了一圈,老万摇摇头,又溜达到全家,站在酒架前,老万眼珠子一转,面带笑容,信誓旦旦的告诉大树,伏特加,水果味的,好喝,不上头,他喝过。
大树信以为真,伏特加,水果味的,好喝,不上头。
玫瑰迟迟未到,她的两个朋友先到了,名片一发,老万和大树齐齐傻眼,老万忘记带名片,大树自然是没有名片。
留电话,加微信,几个人开始一边侃大山,一边等玫瑰。
从路痴的角度而言,玫瑰非常合格,甚至是有点出色,在她的朋友接了无数个电话后,毅然决然的下楼找她。
多年不见,玫瑰风采依旧,十足的都市丽人,手中提着两大杯果茶,白了大树和老万一眼,毫不客气的坐下,然后恍然大悟状的要介绍她的朋友,老万笑着打断,“不用了,已经聊了一个多小时了,电话都留完了,很熟。”
“哈哈,已经聊了很久。”玫瑰的朋友笑着附和。
玫瑰瞪了老万一眼,没好气的说:“聊得怎么样啊?你不是要建什么办事处吗?找他,他是行家!”
老万笑着摇摇头:“太贵,我们小地方出来的,租不起,哈哈。”
“上菜,吃饭,你们喝酒,我喝茶。”玫瑰摆摆手,不理他们。
火锅,各种牛肉,牛肉丸子,全是肉……
话说这700ml的伏特加,哪里有什么水果味?
酒喝到一半的时候,阿超终于赶到了,都是同学,毕业就没有见过,阿超当年可是赤裸裸的学霸,班级前列,而大树他们几个恰恰相反。
阿超哭诉在血汗工厂的苦难经历,血泪史啊!大树瞥了一眼阿超快被肚子撑爆的衣服问:“你体重多少?”
“嘿嘿,不到200。”阿超委婉的报出一个数字。
“哪一种?是大于200趋近于200?还是小于200的趋近于200?”大树不怀好意的本着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继续追问。
“你没劲了,十几年不见面,一见面就聊这种没法聊的话题,明说了,190多的不到200。”阿超恶狠狠的回应,随之而来一桌子的大笑。
“吆,那你算是减肥成功了?”老万笑着打趣。
“我以前没有这么胖的,我这是过劳肥!”阿超强调了一下,开始滔滔不绝的解释,什么工作多啊,加班多啊,累啊,越累越胖啊,诸如此类等等。
“为什么来Z市?”老万夹起一片牛肉,随意的问阿超。
“XX公司就是这样,一开始在H市,安排来Z市,我就来Z市了。”阿超无奈的摇摇头。
玫瑰正认真的涮牛肉,听到阿超说的话,突然瞪了大树一眼,“那个谁不就在H市的XX公司吗?”
“谁啊?”大树没反应过来。
“就是你最关心的那位,最心疼的那位!”玫瑰手中的筷子在锅里狠狠的搅和了几下,牛肉都扯烂了几块。
大树挠挠头,讪讪的笑笑,“月季好像不在那家公司,儿子都三四岁了。”
玫瑰的朋友有点懵逼,不明所以。
老万暗暗偷笑,赶紧举起酒杯,“来来来,我们老同学喝一个。”
阿超端起水杯,脸上的肥肉全在颤抖,就像一道正弦波:“我过劳肥,只能喝水。”
老万是酒场老手,酒精考验的优秀酒鬼,很快的就调动起热烈的氛围,一杯接一杯。
觥筹交错,推杯换盏。
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而言,酒喝完,饭也就等于吃完了。
大树和老万摇摇晃晃的回到酒店,大树一头栽倒床上,到头就睡,老万精力亢奋,兴冲冲的说:“我出去吃宵夜,你等我电话。”
“我喝多了,头疼,好久没喝过白酒了,第一次喝伏特加,都TMD怪你。”大树愤愤不平的大骂老万。
“别,别扯,就三两多一点酒,再说,我可是没劝你酒,全是你自己主动喝的,我一杯也没劝。”老万与往常一样,很快推得干干净净。
大树摇摇手,竖起中指,无力的吐出一个字:“滚。”
大树的手机扔在一旁,半夜头疼欲裂的爬起来找水喝,顺便抓过手机看时间,上面显示一个未接来电,果不其然是老万午夜时分打的,响了足足40秒,大树根本就没听到。
再看看老万,裹着被子,呼呼大睡,鞋都没脱,看来老万的宵夜又全是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