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新传》编校后记
稍微了解李一冰先生,便可知其《苏东坡新传》实为忧患之作。是书以东坡诗词自述生平,考证引用巨细无遗,真实全面地还原苏东坡的一生,其价值和意义无须赘述。这也是我们决心引进台版出一个简体增订版的主要原因。
考虑到读者关心的编校问题,在这里就对原书情况和我们的编校工作做一个总体的说明,以便读者更好地了解后浪出版的《苏东坡新传》。
我们的版本是在台湾联经版第二版(2016年)的基础上做的编校,所以这里所说的书稿情况和校勘工作,主要是针对第二版而言。去年(2019年)联经又出了第三版,对校之下,发现第三版较第二版,虽也修订了不少错误,但第二版存在的许多问题还是没有修改过来,因此以下的校勘说明对购买联经第三版的读者亦可资参考。
概括而言,有如下几方面:
一、涉及人物的错误,包括人物姓名、字号、籍贯、事件、官职、辈分等方面,都可能有误。
1、姓名误。例如崔彦进,误作崔进彦;王沩之,误作王沩;董遇(三余读书),误作董迈;南唐先主李昪,误作“南唐先生李升”;欧阳棐,误为欧阳斐;林抃,误作林忭;等等。
2、字号误。刘述,字孝叔,误作季叔;刁约,字景纯,误作景仁;吴充,字冲卿,误作次卿;晁端友,字君成,误为“晁君成,字端友”;等等。
3、籍贯误。范滂为汝南征羌人,误为南阳新野人;贾耘老,湖州人,误作潮州人;等等。
4、人物和事件的关联有误。例如亲见《乌台诗案》真迹的应为周必大,误作陆游。又如,“苏轼希望将来与亡妻'死能同穴 ’,所以 '惟子之坟,凿为二室,期与子同’。(《祭亡妻文》)”,按,此处所引诗文为苏洵《祭亡妻文》,写的是苏洵期望与程夫人“死能同穴”,而误为苏轼与王弗之事。
5、官职误。张方平以太子少师致仕,误作太子太保和太子少保(全书不统一);等等。
6、人物辈分、关系误。如曾季狸为南丰曾巩之弟曾宰之曾孙,误为“南丰曾巩之弟”;苏箪为苏迈之子,误为苏过之子。
二、地名有误
1、地名误。如彭城,误作鼓城;灵璧,误作灵壁;黟县,误作夥县;无锡的惠山,误为惠州;仁和县,误为仁知县;等等。
2、地名古今对应有误。宾州,应为今广西宾阳,误为广西柳州;康州,应为今广东德庆,误为广东庆德;等等。
三、时间有误
1、系年有误。如神宗赵顼被立为太子在治平三年(1066),误作治平元年(1064);王安石执政,请设“制置三司条例司”在熙宁二年(1069),误为元祐二年(1087);朝云进入苏家在熙宁七年(1074),误作熙宁五年(1072);等等。
2、年号或年号系属有误。庆历七年,误作农历七年;端拱元年(988),误为元祐元年;宋太宗淳化四年(993),误为宋太祖淳化四年;等等。
四、常识、史实有误
如东坡书法“左低右高”,误作“左高右低”;晁无咎是苏门四学士中受知于苏轼最早的一人,误为“最晚”的一人;紫微省,误作紫薇省;永乐之战,误作永洛之战;等等。
五、名物有误
如眉山三苏祠的披风榭,误为披色榭;采花舫,误为采花船;苏轼题诗安济亭,误为通济亭;雩泉亭,误作云(雲)泉亭;宝庄严寺,误作宝藏严寺;等等。
以上几类主要错误之外的一般错误,姑且归为形近而误。如“征歌选色”,误为“征歌选邑”;“登车揽辔”,误为“登者揽辔”;体(體)貌,误为礼(禮)貌;户掾,误为户椽;荒林废沼,误为“荒林废治”;薛昌朝,误为薛昌期;掾属,误为椽属;二小诗,误为二小时(時);寒溪,误为寒豁;等等。这类问题原书较多,因此仅列举部分,权作提示。
另外,在诗文引用方面,原书多有省略之处、且与通行版本未必尽合。因作者已逝,不知所据是何版本(从诗词引文看,似乎有不同的版本来源),为尊重作者和本书原貌,故于省略、不同之处不予增补,谨修订实质性错误。
至于读者关心的是否有大量删节的问题,本书基本不存在,只是针对有些不符合规范的表述和措辞,略作调整和润饰,尽最大限度地保证书稿原貌。
考虑到是书写于1971年到1979年之间,历时八年,体量巨大,写作的素材又几乎全部源于资料摘抄和整理的读书笔记,最后集腋成裘,成书也是以手稿的形式。所以,无论是摘抄资料过程中的笔误,抑或是台版在录入时的错看误录,难免会出现一些非关作者学识和水平的错误,这点我们不能苛责。
此外,当时的写作条件也十分局限,作者可利用的资料和检索查证的便利程度远不如我们今日;而我们今日之编校,却是在拥有诸多便利之上勉力作出的一点工作。编校过程越不易,我们就越能体会李一冰先生写作之艰辛,以及这本书所凝聚的巨大心血与意志。
最后,因为编者水平的局限,本书难免还有各种错误,敬请广大读者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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