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教育惩戒,家长的认同和理解不可或缺

日前,教育部在前期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规定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的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明确教育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12月29日教育部网站)

实施教育惩戒,经历了由征求意见到制定颁布,由讨论到试行的演变过程,今天终于尘埃落定,让广大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有了准确、可靠的法律依据。

教师既是学校教育的主导者,也是教育惩戒的具体实施者。教师的师德素质决定着实施惩戒的教育效果。通过学习宣传文件精神,提高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能力和水平,让教师既有尺度又有温度的去实施教育惩戒,无疑,这是当前或今后中小学校的一切迫切任务。

教育惩戒,是教师教育管理学生一种比较严厉的手段和方法,实施起来在客观上存有一定的特殊性,其突出表现:惩戒的对象是违规学生,通过学生让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形成一种必然的连带关系。教师实施教育惩戒,实现对学生的教育、转化。同时,还需家长对其孩子实施教育惩戒行为的认同、理解,这样才能实现惩戒教育效果上的最大化。

可回顾以往,即便是教师实施教育惩戒合情、合理、合规,但却得不到一些家长的认同和理解,由此而引发矛盾或纠纷,甚至出现家长闹学校或殴打教师的严重事件,这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如此这般,不仅收不到教育惩戒应有的效果,甚至还会走向它的反面。

由此说来,实施教育惩戒,在教师“能用、会用、用好”的同时,还要让家长对教师这种惩戒行为,能够去正确的认同、理解,这样才能使教育惩戒得以顺利进行,也才有实现预期效果可言。从某种意义上说,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是实施教育惩戒目标行为缺一不可的“完美组合”。

在中小学教师深谙其理、熟识其规,能真正做到有尺度、有温度实施教育惩戒的同时,家长的认同、理解与支持作用也是不可或缺的。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引导工作,也应是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必要工作环节。

如何得到家长的认同、理解,依我看,主从如下两方面入手:

一是,从明知喻理入手,进行教育引导。以学校教师为主导,以家长会或“家长学校”为依托,组织家长学习、传达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实施教育惩戒守则》等有关文件精神,让他们对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行为,心里有底、胸中有数,从理论上认同、理解。

二是,从合作育人着眼,家校需互通有无。教师是学校教育的主导者,也是教育惩戒的具体实施者,对违纪违规学生进行教育惩戒的同时,可通过家访或话访等形式和途径,及时主动与其家长沟通交流,讲明缘由,从惩戒行为上认同与理解。

只有家长认同和理解,才能清楚认识到教师与家长在教育上是同路人,才能切身感受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良苦用心,从而为“支持”实施教育惩戒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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