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青鸟杯”全国大学生诗词联大赛
中华诗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之一,是最能表达人类思想和情感的文化载体。在多元化文化背景下,学习和弘扬中华诗词传统文化,对于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实现民族复兴,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时逢今年我国七十华诞,为了庆祝建国七十周年,讴歌社会主义,赞美人民的美好生活以及富强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
为了进一步激活中华诗词的时代能量,催进新时代的精品佳作,发现和培养青春诗人,提升大学生文学素养,促进高校精神文明建设,本组委会以成功举办三次诗词征文大赛为基础,特举办第四届“青鸟杯”全国大学生诗词联大赛。兹将有关大赛的相关事宜公告于下:
一、大赛组织
1、 指导单位:
湖南省诗词协会
湖南省楹联家协会
2、 主办单位:
湖南工业大学
株洲市诗词协会
株洲市楹联家协会
处恶斋文化工作室
3、 承办单位:
湖南工业大学图书馆
湖南工业大学团委
《渌水诗刊》杂志社
4、 协办单位:
全国各大高校文学社团
二、大赛活动时间:
2019年9月10日——1月10日
1、诗词比赛投稿时间:9月10日——11月10日
2、诗词比赛评审时间:11月11日——11月25日
3、比赛获奖公布时间:11月26日
4、诗词比赛颁奖时间:12月左右
三、征稿文体要求:
1、参赛作品分新诗、古典诗词、对联三种,内容要求积极向上,以庆国庆、抒发对国家热爱、对生活热爱等为主。
2、每人参赛作品限两首,限投一次,重复投稿视同无效;
3、古典诗遵平水韵,词遵词林正韵,依《钦定词谱》;
4、参赛作品必须是2019年9月10日前未在网络(包括微信、QQ 空间)与纸媒发表过的新作;
5、来稿一律采用电子版,署真实姓名以及学校、电话。由组委会专人统一编号后隐名提供给评委会进行评审;
6、严禁假托他人姓名进行投稿或同一人用不同姓名投稿。违者取消本次比赛资格并禁止下届参赛;
7、严禁抄袭、剽窃,违者进入黑名单永远取消参赛资格;
8、大赛组委、评委成员不得参赛;
9、投稿地址:3396587824 @qq.com(请在主题出标明:青鸟杯参赛等字样)
四、评比及奖励
1、所有参赛作品均由组委会按编号在处恶斋公众号发布;
2、评稿从征稿开始后由组委会整理编号后提交,随到随评。终评稿由组委会整理初评稿提交,由评委会评审。
3、为了保证公平、公正,所有参赛稿件均由组委会专人负责编号、发布,评委与作者不得有任何沟通;违者同时取消评审、参赛资格。
4、2019年11月26日发布终评结果
5、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分新诗古诗词联组各1名)
奖品:3000奖金及证书
二等奖6名(分新诗古诗词联组各2名)
奖品:1000元奖金及证书
三等奖10名(分新诗古诗词联组各3名)
奖品:500元奖金及证书
优秀奖若干名
奖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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