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己立法,为什么康德说,这是最高的道德准则?
上卷 第五十六回 第二节:
【原文】
第二件,年里往赖大家去,你也去的,你看他那小园子比咱们这个如何?"平儿笑道:“还没有咱们这一半大,树木花草也少多了。”探春道:“我因和他家女儿说闲话儿,谁知那么个园子,除他们带的花,吃的笋菜鱼虾之外,一年还有人包了去,年终足有二百两银子剩.从那日我才知道,一个破荷叶,一根枯草根子,都是值钱的。”
宝钗笑道:“真真膏粱纨绔之谈.虽是千金小姐,原不知这事,但你们都念过书识字的,竟没看见朱夫子有一篇《不自弃文》不成?"
探春笑道:“虽看过,那不过是勉人自励,虚比浮词,那里都真有的?"宝钗道:“朱子都有虚比浮词?那句句都是有的.你才办了两天时事,就利欲熏心,把朱子都看虚浮了.你再出去见了那些利弊大事,越发把孔子也看虚了!"探春笑道:“你这样一个通人,竟没看见子书?当日《姬子》有云:`登利禄之场,处运筹之界者,窃尧舜之词,背孔孟之道.'"宝钗笑道:“底下一句呢?"探春笑道:'如今只断章取意,念出底下一句,我自己骂我自己不成?"宝钗道:“天下没有不可用的东西,既可用,便值钱.难为你是个聪敏人,这些正事大节目事竟没经历,也可惜迟了。”李纨笑道:“叫了人家来,不说正事,且你们对讲学问。”宝钗道:“学问中便是正事.此刻于小事上用学问一提,那小事越发作高一层了.不拿学问提着,便都流入市俗去了。”
【端木持易见解】
(1)
从人类的认识发展过程来看,物质-感觉-思维-概念-认识-真理,这就是一般的发展规律。大家可以看到,越到后面,越加的抽象,用古人的话说,就是空虚。越空虚,越抽象,越普遍。
从人类的实践发展过程来看,自然-劳动-经济-政治-文艺-伦理,这就是一般的发展规律。大家可以看到,越到后面,越加的抽象,用古人的话说,就是空虚。越空虚,越抽象,越普遍。
真理如果不反过来促进实践,而固守已得的所谓真理,真理也就死了;伦理如果不反过来促进生产,而固守已建立的所谓利益,伦理也就死了;真理和伦理,如果不反过来促进劳动者,而固守在不劳而获的老爷手里,真理和伦理也都死了。实际上,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越是王朝的后期,越是固守在老爷们手里,固守利益、固守伦理、固守“真理”。也就是说,固守高于一切。最终,固守的也因为其固守而腐朽了。
从这里出发,大家就容易理解古代的所谓“学问”。朱子是程朱理学的代表,理学根本特点就是将儒家的社会、民族及伦理道德和个人生命信仰理念,构成更加完整的概念化及系统化的哲学及信仰体系,并使其心性化、逻辑化、抽象化和真理化。这使得理学具有极强的自主意识,形成了理高于势,道统高于治统的政治理念,程朱理学在南宋并没有多少优越的地位,自元朝程朱理学被统治者定为官学兴盛以后,程朱理学才影响越来越大。为什么呢?因为该理论超越民族性,只要搞封建,不改变“封建”这个道统,哪个民族来统治都行。这为元朝的统治找到了合理性,也为一切意图超越民族狭隘的国家提供了理论,比如日韩越等周边国家。
这个“学问”,被称为“大学问”,“正事大节目事”,其“大”在什么地方呢?就在于它具有包容性。大才有包容性嘛,虚空才能容纳万物嘛。民族性这个本来的“大义”,在它面前,就变成了“小事”。“小事上用学问一提,那小事越发作高一层了”。民族大义都变成小事了,“市俗”中的那些“利弊”,就更是小事儿了;再往下那些劳动者,就更是微末不值一提的了。这就是大学问的意思,在它面前,其他的都不是事儿,啥也不是。
当然,以上就是古代大学问家搞大学问的目的,总是为大人物服务的嘛。
探春对此,非常看不惯,她就批判这种所谓的“大学问”。在探春眼里,所谓的大学问,不过是“虚比浮词”,这些人骨子里实际上是“利欲熏心”的,不过是表面搞些仁义道德,假模假式的文章罢了。“登利禄之场,处运筹之界者,窃尧舜之词,背孔孟之道”,意思就是功名利禄的官场,所谓运筹帷幄,掌握生杀大权,奖功惩过等权力的人,一定会说自己学习的是“尧舜”的道德之道,“孔孟”的仁义之道,是大学问,是正事,大节目事。但其实质不过是功名利禄四个字罢了,哪里有什么“道德仁义”可言。声言“道德仁义”的,恰恰是最没有道德仁义的。
这就是自古以来的套路,概括起来就是:口不离“仁义道德”,心不离“功名利禄”,手不离“刀枪剑戟”。当然,最后一条是我加的,这样更加全面。
(2)
谈《不自弃文》。这篇文章据说是朱子写的,真假难断,其实倒也不重要。其原文,诸位可以自行去百度搜索出来看看,我只说其主旨,就是两点,第一不要怪别人、怪社会、怪天地、怪运气,要怪就怪自己;第二要自己立志气努力去学习去争取。这就叫所谓的“不自弃”。
那么,我们反过来看看,啥叫自弃。说起“自弃”,我们先看看他的本意由来。
《孟子·离娄上》:“言非礼义,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 整句话的意思是说,言语不遵守礼义就是自暴,自己残害自己;行动不能按照仁义就是自弃,自己抛弃自己。一句话,一个人无论言语或行动都要遵守仁义这个最高礼仪规范,否则就是自暴自弃。
仁义大家可能也不理解,啥叫仁义?“力行近乎仁”,“义谓天下合宜之理”,仁义二字,合起来就是践行天下真理。你看,表面看,一个人应该一切都按照真理去实践,是多么正确的概括啊!这难道也有不对的吗?你不按照真理去实践,难道不就是自暴自弃吗?
这个逻辑好像非常完美,简直无懈可击。就像有人跟你说,你怎么能不听父母的话呢?你怎么能不按照指示办呢?你怎么能不服从命令呢?你怎么能不遵守法律规章制度呢?
你看,所谓的“真理”,不过是某些人的话,某些人的命令,某些人的指示,某些人拟定的法律规则制度等等。“礼仪”就是“真理”。
但现实却是现实,现实却不是所谓的“真理”啊。真理是抽象的概念,抽象的概念,怎么能取代活生生的现实呢?真理也不是绝对的真理,而是需要条件的相对的真理啊!
比如按照绝对的所谓的“真理”,学校的真理是:上学必交学费,可现实却是家里穷没有钱交学费又需要上学,怎么服从真理?丈母娘的真理是:娶老婆需要有套房,可现实却是家里穷没有足够的钱去付那个首付却又需要结婚,怎么服从真理?医院的真理是:看病需要交钱,可现实却是家里的钱凑完了也不够那高昂的药费却又想活命,怎么服从真理?高考制度的真理是:要上大学必须参加高考而且过线,可现实却是总有很大一部分人无法参加高考或参加高考了却没法过线但又想上大学,怎么服从真理?
真理啊,总是有太多太多的条件,以至于现实中的人们不是不想按照真理去实践,去行动,去做,去走,不是他们想放弃“真理”,而是那些所谓的“真理”,抛弃了人们啊!
仁义道德,礼义廉耻,穷苦的劳动的人们哪有资格高攀呢?欲不自弃,可得乎?“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话,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呢?从唯物主义的角度来说,存在决定意识。贫穷和下贱的地位决定了他无法按照“真理”去行动,无法把实践真理作为自己的“志向”。如果谁意图寄希望于个人主观唯心主义的反作用力,岂不是“勉人自励,虚比浮词”吗?如果不是浮词,又能是什么呢?
咱们读书学习,多少年了,走的不都是这个主观唯心主义路线吗?你们哪里坚持过真正的历史唯物主义了呢?
大人物们搞的这些“大学问”,“浮词”,“礼义”,“真理”,早就高到了天上,大到了无所不在,稳到了压倒一切,早就使普通人丧失了实践的可能性,也就到了非逐步抛弃不可的地步了。所以,如果一个人,真的要不自弃,恐怕最需要的是去创造自己能够实践的“真理”、“学问”,“礼义”,而不是一味的去追求大人物们的“真理”;如果以不能实践那种虚浮的“真理”而羞愧,我倒觉得,那是大可不必的了。
抛弃不可及的“真理”,创造自己可及的真理,并实践自己的真理,恐怕才是真正的“不自弃”吧!
这就叫:为自己立法!
康德说,这是最高的道德准则!
作为新生代的人,我要再加一句,为属于自己的社会立法,才是最高的社会道德。当然,前提是社会需要属于自己。社会不弃我,我自然不弃社会。而且,人是社会中人,社会也是众人,谁又能真正的弃谁呢?如果大社会被少数人占有和立法,那才是最不道德的“社会道德”了。
不提社会归属,不提大多数人自主立法,不提社会道德的实践条件,少数人占有一切社会条件,却让大多数人去服从他们空虚的“社会道德”,我绝不服从这样的“社会道德”。
这算是我的一条立法吧!你们说,我的这条立法,可不可以同时转换为你们的真理,作为你们的最高道德准则呢?